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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审计整改 苏州助力国企高质量发展
来源: 苏州市审计局  发布日期: 2021-04-28 10:14   访问量:

近年来,全市审计机关在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中,以推动国企聚焦主业做大做强为目标,对国有企业运营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开展深入调查,苏州市审计局向市政府报送了相关审计专报,共涉及部分地区国有企业管理制度不健全、国有资产出租管理不够规范等4大类20个问题,根据市领导批示意见,苏州市国资委高度重视,及时向各市、区国资监管部门下发了整改函,要求各地与审计部门密切合作,分析问题原因、明确整改责任,积极推动整改落实。截至今年3月底,各地已累计制定或修订规章制度14项,党纪处分1人,收回及补缴资金5992.69万元,总体整改率已达70%,进一步推动完善长效机制、促进苏州国企高质量发展。

一是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管理制度。部分国企对“三重一大”、采购等制度进行了修订;有的地区制定完善了《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监管报批备案事项管理暂行办法》等,明确主体职责,规范投资行为;有的地区草拟了《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二是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出租管理。有的地区进一步严格规范资产出租程序、公开拍租流程,加强合同管理,按规定签订合同;有的地区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收回欠缴的租金及购房款2690.17万元,并对相关责任人就资产管理工作中的失职问题进行党纪处分。

三是进一步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有的地区提出了《关于落实审计整改意见修订国有资本收益收缴暂行办法的有关建议》,全面提高国有资本收益收缴比例;少缴的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均已补缴到位。

下一步,市审计局还将与市国资委构建长效沟通协作机制,指导督促各地健全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根据《苏州市市属国有企业资产出租管理工作的意见》,推动各地修订完善国有资产租赁管理制度,制定切实有效的租金收缴措施,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进一步督促各地制定完善本地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建立覆盖全市各级国资监管机构及国有企业的责任追究体系,推动全市国有企业聚焦主业不断做大做强。(王起凡、沈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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