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用户登录| 网站无障碍| 适老版
执法主体及依据 执法人员
执法主体及依据 执法人员
当前位置: 首页>审计执法公示>执法主体及依据 执法人员
发稿时间 :2023-11-22 10:26 信息来源:

机关全称:苏州市审计局

主体类别:法定行政机关

执法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江苏省审计条例》以及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其他法律法规;

(三)国务院及其所属部委、省人大、省人民政府、市人大、市人民政府发布的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法规、规章及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四)《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

苏州市审计局执法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