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受市政府委托,市审计局局长沈璐向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作了《关于苏州市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一年来,全市各级审计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苏州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和市人大决议,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以有力有效的审计监督服务保障苏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反映在今年审计工作报告中,主要体现在以下4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