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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完成率达98.22% 苏州市2021年度审计整改报告出炉
来源: 苏州市审计局  发布日期: 2022-12-30 13:59   访问量:

1230日,受市政府委托,苏州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沈璐向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报告苏州市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报告显示,截至目前,《关于苏州市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五方面50225个具体问题中,221个问题已整改到位,其余4个问题均制定了整改措施和计划,整改完成率达98.22%。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整改问题金额65.06亿元,制定完善制度37项,审计整改取得较好成效。

整改报告重点反映了市本级预算管理、市级部门预算执行、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国资、国企审计等五方面的具体整改情况及取得的成效。市本级预算管理审计中,33.86亿元非税收入全部上缴国库;相关地区推动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中,7家单位将1968.5万元结余资金上缴财政;有关部门单位进一步规范“三公两费”管理,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政策和资金审计中,常熟市完成“未覆盖一轮次水质自检的1625套设施”水质检测全覆盖;16家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场已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系统进行监管。全市中小学教育经费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中,5所直属学校上缴9472.54万元结余资金至财政;相关部门试点推进政府采购工程管理,严禁在项目招标中设置不合理排斥条件。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审计中,2075万元闲置专项资金拨付使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国有企业资产审计中,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15项,有效推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等。

下一步,审计机关将持续推进后续整改工作,加大跟踪督促力度,推动相关单位加快整改进度,直至整改完毕;巩固审计整改成效,加强分析、深挖根源,推动从体制机制层面加强管理;强化审计结果运用,推动将审计结果作为对地区和部门单位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使审计整改成果更好地转化为工作效能。(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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