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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审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苏州市审计局  发布日期: 2022-01-27 13:40   访问量:

苏州市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执行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 号)要求,编制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苏州市审计局办公室,电话:68617415。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加强政府公开管理,深化公开内容,全面提升公开水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一是积极推进主动公开。苏州市审计局网站共发布信息1601条,其中概况类信息5条,政务动态信息1591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5条。在线调查征集2期。新开设专题专栏2个,分别为党史学习教育专题、苏州市2020年度“同级审”专题。二是规范依申请公开。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受理部门信箱10件,回复“中国苏州公众监督”咨询10件,均依法依规回复。截至目前,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三是加强局网站管理。由专人负责网站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政府网站检查指标和监管工作要求做好网站内容保障和信息更新工作,确保信息规范完整准确。同时,严格保密审查,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和公众期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务公开的主动性有待增强,政务公开的形式较为单一,征集调查事项公众参与度不高等。2022年,我局将持续拓展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强化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更好地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开设政务公众号,通过短视频、图文解说等多样形式,加强政策解读,扩大信息发布范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在办理2021年度信息公开申请中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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